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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2日,客房部员工刘桃秀在1511房拾到客人遗留的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0月17日,客房部员工马香在1708房拾到客人遗留的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0月19日,客房部员工何新辉在1802房拾到客遗留的现金1480元及银行卡数张,及时与客人取得联系并交还给客人。
10月22日,客房部员工刘美玲在811房拾到客人遗留的手表一块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0月26日,客房部员工马香在1607房拾到客人遗留的手表一块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0月28日,客房部员工楚平在1810房拾到钻戒一枚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0月29日,客房部员工易秋霞、何静在1008房拾到现金16元,主动上交。
10月31日,客房部员工刘桃秀在1502房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1月2日,餐饮部员工文梅花在水仙包厢拾到客人遗留的手提包一个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1月8日,客房部员工晏艳在1811房拾到现金20元,主动上交。
11月9日,客房部员工何新辉在1204房拾到戒指一枚、手表一块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1月10日,康乐部员工曾珍在棋牌室拾到客人遗留的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1月10日,客房部员工何静在811房拾到钱包一个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1月14日,客房部员工钟爱在1102房拾到现金50元,主动上交。
11月15日,餐饮部员工江娟在二楼宴会厅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1月20日,餐饮部员工朱庆玲拾到手提包一个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2月1日,餐饮部员工李荷群在美食广场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5日,餐饮部员工汤如拾到手提包一个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2月6日,餐饮部员工陶娇娇拾到公文包一个,内有现金2000余元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9日,餐饮部员工田芳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2月9日,餐饮部员工黎桂辉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14日,餐饮部员工黄珏霞在百合包厢拾到客人遗留的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16日,餐饮部员戴玲在美食广场拾到现金200元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17日,餐饮部员工黄成在美食广场拾到手提包一个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2月16日,客房部员工何新辉在1903房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18日,餐饮部员工黄永在二楼宴会厅拾到手机一台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22日,餐饮部员工曹文宾在美食广场拾到手提包一个,内有现金3000多元、存折数张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2月23日,餐饮部员工张盼在包厢拾到现金1000元,及时交还给失主。
12月24日,餐饮部员工汤慧群在美食广场拾到现金300元,主动交还给客人。
12月25日,餐饮部员工雷玲在包厢拾到红包一个,及时交还给客人。
12月25日,客房部员工易簪在1710房拾到现金100元,主动上交。